信百諾VOC釋放量環境測試艙的使用步驟
點擊次數:1161 更新時間:2019-01-07
(1)艙本底濃度測定
以艙體關閉艙門時刻為0時刻計試驗時間為24h±1h,測定封艙24h后艙內本底濃度,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TvOC)釋放量采樣量為6L,各采集兩個平行樣品進行測定取平均值艙本底濃度結果應符合B112f的規定,如不符合按B21重復進行。
(2)試件放置
將按B.33制備的試件放入環境測試艙居中位置,散發面應水平向上,使空氣氣流均勻地從試件表面通過,但試樣不應流落艙體表面,并迅速關閉環境測試艙開始試驗。
(3)VOC釋放量環境測試艙試驗時間
以試件放入艙體時刻為0時刻計試驗時間為72h±1h
(4)采樣
1、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TVOC)采樣時應調節恒流采樣儀在200mL/min的范圍內(取樣流速小于進氣量流速的80%),采樣量為6L,同時應記錄采樣時間采樣流量采樣溫度和大氣壓力。
2、采樣后取下吸附管,密封吸附管的兩端并做好標記然后放入密封的金屬或玻璃容器中,并應在7d內盡快分析。